跳到主要內容區

【轉知】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修正「110年桃園市青年技術士證獎勵方案」

主 旨: 檢送本處修正「110年桃園市青年技術士證獎勵方案」,惠請宣傳周知,請查照。
說 明:
一、 旨揭方案自110年1月1日起受理申請,110年12月15日截止,本次修正第5條第1項及附件領據,說明如下:
   (一)第5條第1項:修正送件地址為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50號2樓。
   (二)附件領據:修正每筆跨行轉帳為皆須支付新臺幣10元之手續費,並自款項內扣除。
二、 請符合資格之青年備妥相關文件,於辦理期間向本處申請,惠請宣傳周知。
瀏覽數:
登入成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