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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實習合約書修訂

來文單位: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

旨: 檢送本院實習合約書修訂版,請查照。
 
明:  
  一、 依據本院114年度第3次醫學教育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。
  二、 為保障學生實習安全,本院修訂「實習合約書」第十條之一,並新增「實習學生疫苗接種紀錄查檢表」。
  三、 本次新增之實習合約書附件一「實習學生疫苗接種紀錄查檢表」,惠請貴校協助確認學生體檢報告內容並完成查核後,始得派送學生來院實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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